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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報】恐嚇危安罪,獲得無罪判決!

黃先生本就有精神狀況上的問題,而論及婚嫁的女友,在辦婚宴宴客及收取聘金後,卻反悔不登記結婚,遭逢此重大變故下,黃先生一時情緒激動,於警政署署長的信箱留下冒犯的語句,因而遭檢察官以恐嚇危安之罪名起訴,黃先生委任本所所長侯信逸律師、鄭志侖及連彬翰律師替其答辯,獲得無罪判決!
得智法律事務所所長侯律師提醒您,網路留言應小心,盡量避開攻擊性字眼,一時不慎而被認為有犯罪嫌疑,應及時尋求法律專業協助,最好從警詢開始委請律師陪同偵訊,才能明白法律的重點在哪裏,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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