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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報】不慎掛號連號的投標文件

吳先生(經過化名處理)經營A公司,而吳先生的女兒(以下稱小琳)經營B公司。兩家是家族關係企業。甲機關於110年間辦理曳引機財物採購案的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由於甲國營事業更改規格需重新投標,準備時間緊迫,吳先生的職員均已下班,故而委由女兒小琳幫忙寄送投標文件。然而寄送投標文件之掛號信函一起寄出而有連號情形、且亦有兩間廠商投標文件之出席人員授權委託書筆跡相同及電子領標之使用者IP位置亦相同,而被查出重大異常關連而未開標,因認A公司及B公司共同涉嫌圍標,認小琳及吳先生均涉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 87條第3項、第6項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未遂罪嫌。因此小琳及吳先生委任本所所長侯信逸律師及鄭志崙律師為其答辯及陪同偵訊,最終獲得不起訴處分!

本所所長侯信逸律師認為,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應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才能開標,如果小琳及吳先生確實欲以「湊家數」方式獲得不正當的開標結果,應使3家以上廠商投標來護航投標金額較低的B公司得標,至少要有3家陪標的廠商,才能達成圍標計畫,只有A、B 公司2間廠商虛偽投標,無法排除其他廠商投標,並且仍可能因為合格廠商不足3家而流標。不能僅以家族企業或關係企業而認有圍標之嫌。

得智法律事務所所長侯信逸律師提醒您,若因投標涉犯政府採購法時,由於政府採購法圍標之處罰嚴苛,構成要件容易構成,應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協助,陪同偵訊及辯護,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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