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手法日益翻新,當事人選任本所律師辯護幫助詐欺等案件,協助當事人洗脫冤屈,獲地
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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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從高中畢業的小德和阿智因就讀同校而相識,阿智積欠了小德一筆錢,為了還錢,阿智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打著「證件貸」的名號,聲稱只要提供提款卡就可以換到2萬元,於是他和小德商量,希望小德提供提款卡讓他去換錢,換到錢之後他就可以把錢還給小德。小德沒有多心,也就答應了,於是交出了自己的郵局提款卡與密碼,讓阿智去轉交給網路上的「證件貸」小姐。沒想到,小德和阿智不僅沒有拿到錢,提款卡也要不回來,更糟糕的是還被詐騙集團當成人頭帳戶,許多被害人因遭到詐騙後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到小德與阿智,隨後兩人都被檢察官以幫助詐欺及洗錢罪嫌起訴,慌亂不已的小德於是前來本所求助……。
所涉法條:
刑法幫助詐欺罪,所必須具備的「主觀」構成要件,就是要有「幫助故意」,所謂「主觀」,就是這個人在「想」的是什麼,也就是說,一定是他知道自己正要幫助詐騙集團犯罪,有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目的),同時也希望可以幫助詐騙集團成功地完成詐騙。
然而才剛高中畢業的小德社會經驗值幾乎為零,連銀行匯款領錢需要什麼都不清楚,一聽到阿智說自己被欠了好久的錢終於可以要回來了,就傻呼呼地把郵局提款卡連同密碼都交了出去,就這樣在無意之中被詐騙集團利用。從小德這些魯莽、天真的行為,便可以印證小德心思單純、涉世未深,雖然小德也三番兩次提醒阿智要注意自己的個人資料不要外洩,更不可以拿去亂用,不然就要去報警等等,但小德交出提款卡與密碼的時候,壓根兒沒有預料到自己會變成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就更不用說存在所謂的「幫助故意」了!
事實經過本所律師爬梳整理,在法庭上積極為小德辯護、還原真相,強力說服法官應是年輕人涉世未深,不慎為詐騙集團利用,終非屬故意,因而博得法官心證,最終為小德與阿智雙雙爭取到了無罪判決!!

得智法律事務所提醒您:
對於網路上來路不明的人所提供的各種優惠訊息(例如本案就是只要你提供個人帳戶資料就可以換到一筆錢),切記一定要心存警惕,切勿貪圖小利,也不要隨便把帳戶交給他人使用,免得一不小心就成為詐騙集團的傀儡幫兇,如果因一時粗心而留下污點,絕對是得不償失!!